内容:
青年工人亚瑟·西顿一出场就酒气熏天。他跟人赌喝酒,醉得昏天黑地,从楼梯顶一骨碌摔下了楼梯底。起来后他又两次呕吐,呕脏了一对夫妇的两身衣服,眼看处境狼狈,便逃之夭夭,到了情妇布伦妲家过夜,第二天倚午又在她的丈夫从后门回家时从前门逃走。 然后便是种种劣迹。在酒吧因为琐碎小事跟人斗殴,大打出手;酒醉后叫汽车刮了一下,便跟他哥哥佛莱德把那汽车掀得侧立起来(车主已醉得不省人事);参加鹅市节狂欢,在“恐怖列车”?扯掉“骷髅架子”,引起众怒;跟三个女人同时恋爱,布伦妲跟他有了孩子只好用热酒浴打掉;他刚离开布伦妲却又上了她妹妹温妮的床;以后挨了温妮的丈夫一顿痛打,躺了半个月,无可奈何才决定跟第三个女人结婚……而这样的人偏偏激烈得要命。他梦想着有一天造出炸药,把工厂和议会大厦炸个满天飞。 他身边的人也大体如此。一战时父亲和舅舅用种种办法逃避兵役,二战时几个表哥从部队逃出,受到追捕,没有口粮也没有钱,以盗窃度日;姨父在一战后从法国带回家两个画框,是抢掠来的“战利品”,原来英国士兵在法国干过匪徒一样的事。 这本书描写的仿佛就是这样的人,九分闹剧,一分正剧。但是,读完之后,掩卷细思,印象却翻了过来,这是百分之百的悲剧——民族的悲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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